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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学会网站开展政策咨询服务的通知
【作者:】   【来源:】    【发布时间:2017-04-24】   【字体:    

局机关各科室(部门)、各学会成员单位:

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(部门)的大力支持下,市人社学会从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利用每月末的周四在市劳动就业局二楼人力资源求职招聘市场,设立咨询服务台,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活动,历时一年时间,圆满结束,据统计,一年来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92个,咨询人员120余人,在学会网站编发政策问答260多条,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。

但从一年来咨询服务情况看,主要咨询的是对社保缴费年限、社保缴费异地转移或社保缴费合并计算、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、医保看病住院药费报销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补贴、劳动争议仲裁了解、自谋职业小额贷款等方面咨询的人比较多,大多数人员对政策规定存在疑惑、模糊不清的情况。为此,为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,经学会研究决定并请市局领导同意,利用网络便捷快速的特点和优势,今年在学会网站“咨询服务窗口”平台,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要引起局机关各科室(部门)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。通过“咨询服务窗口”开展咨询活动,是宣传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平台,同时反应人社工作态度,接“地气”的表现形式,也是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实际行动的一个亮点。

二、局机关各科室(部门)要围绕本科室(部门)的主要职能及时编写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,息息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须知、问答、指南、办事流程等关注和关系的热点、难点、重点问题。

三、尤其是关系到民生就业、社保工作的科室(部门)要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,每月要有一件政策咨询稿件,做到及时发送宣传。

四、来稿的标题请注明政策须知、问答、指南、办事流程等字样。并署名作者科室(部门)、姓名、联系电话。稿件发送本学会电子邮箱jdzsrsxh@163.com

五、来稿经学会采用,依据《市人社学会‘一刊一网’稿费发放标准》(景人社学字[2017]4号)计发稿费。热情欢迎各有关科室(部门)积极投稿,让广大老百姓不出家门便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方面的政策规定,以优质的服务,树立人社部门良好的形象,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。

市人社学会

2017年4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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